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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浪财经股民投诉平台收到刘先生(化名)的投诉,其本人称,其2015年4月在海通证券(15.720, 0.00, 0.00%)齐齐哈尔安顺路营业部贵宾室的交易佣金被按千分之三扣取,而此前其已与该营业部协商将交易佣金下调至万分之三,并由客户经理代办了相应手续。在发现账户资金异常后,刘先生找到客户经理吴女士(化名),却被告知交易方式不同佣金收取标准不同,此前下调的交易佣金均为网上交易的佣金。刘先生表示,该营业部从未有人告知其交易方式不同佣金收取标准不同,且也从未有人明确告诉其在营业部交易要按证券业规定的最高上限千分之三收取佣金。 海通证券齐齐哈尔安顺路营业部客户经理吴女士表示,若想了解此事,需直接联系海通证券总部。海通证券总部表示公司确有交易方式不同佣金收取标准不同的规定,但是否会告知到客户,需看各营业部,且刘先生投诉的此事件,需其与营业部协商解决。
经新浪财经工作人员与刘先生沟通,现将刘先生口中事件陈述如下: 刘先生自1996年在海通证券齐齐哈尔安顺路营业部开设账户并进行股票交,2012年至2014年期间,其一直在和营业部协商下调交易佣金。刘先生称,在协商下,其交易佣金共调整过三次,从最开始的千分之二点五下调至后来的万分之三,每次调整均办理了相应手续。 2015年4月,刘先生因有事从外地回齐齐哈尔,并去到该营业部贵宾室交易。若按佣金万分之三扣去,此次交易本应收佣金九千四百元,但刘先生发现自己的账户被扣取了九万四千余元的佣金,也即营业部按证券业规定的最高上限千分之三收取了此次交易的佣金。在发现账户资金异常后,刘先生找到客户经理吴女士(化名),称自己的交易佣金在2014年时已下调至万分之三,为何现在按千分之三收取。吴女士表示,交易方式不同佣金收取标准不同,之前下调的均是网上交易的佣金。 刘先生表示,自在齐齐哈尔安顺路营业部开户交易期间,该营业部从未有人告知其交易方式不同佣金收取标准不同,也从未有人明确告诉其在营业部交易要按证券业规定的最高上限千分之三收取佣金。另外,在调整佣金期间,除第一次自己亲自到场办理,其余两次皆因在外地无法到场而由客户经理代办,且后两次调整佣金的相关合同也并未给到本人,所以无法知道调整的是网上交易的佣金。 为此,刘先生多次与营业部交涉,海通证券齐齐哈尔安顺路营业部称,公司有明确规定表示交易方式不同佣金收取标准不同,故而对此事的处理意见是可以对刘先生的交易佣金再优惠。至于刘先生要求的赔偿,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刘先生亦多次拨打海通证券总部电话,海通证券总部表示此事件应与相关营业部协商解决。 2016年3月,刘先生将此事起诉至齐齐哈尔当地法院,当月,法院开庭审理,但至今未有结果。 以上为刘先生对此事件的陈述。新浪财经工作人员随后联系到其客户经理吴女士,吴女士表示,若想了解此事,需直接联系海通证券总部。 8月24日,新浪财经工作人员联系海通证券总部,总部工作人员表示海通证券确有交易方式不同佣金收取标准不同的规定,但是否会告知到客户,需看各营业部。刘先生的投诉事件需要刘先生本人再次联系海通证券总部,并提供相关客户账号等资料,经核实后再联系相关营业部处理。 8月24日下午,刘先生联系海通证券总部,提供相关资料及叙说事情经过,海通证券总部表示会将此事件提交相关部门,并24小时内答复。 8月25日下午,刘先生再次联系海通证券总部,总部表示已将此事提交齐齐哈尔安顺路营业部,还需刘先生与营业部协商解决。之后,营业部负责人给刘先生来电,表示依旧维持原处理方式,即刘先生要求的赔偿,需等法院判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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